房屋拆遷,對于普通人來說,已然成為了一種「暴富」方式了。許多人一輩子碌碌為為,就因為生對了地方,一朝拆遷直接翻身。因此,能成為拆遷戶,成為了許多人心中的愿望。然而在浙江寧波,有一名男子只差一天,卻與「拆遷戶」失之交臂。
近日,有一則二手房買賣糾紛的案件。2021年,劉大媽委托好友小楊幫其尋找一套合適的二手房。小楊通過中介公司,物色到了正在出售的一套17坪的房屋。房東陳先生與劉大媽、寧波某中介公司簽訂房屋買賣中介合同,劉大媽按約向陳先生全額支付了購房款900萬元。
在付款的當天,雙方同時辦理了過戶手續,并約定第二天交付房屋。然而到了第二天,政府卻突然發布征收公告,陳先生這套房,正好在公告確定的擬征收范圍之內。聞知此事,陳先生頓時就后悔了, 于是他要求取消這筆二手房交易,但因為過戶手續已經辦理完成,陳大媽就拒絕了,于是陳先生將其告上法庭。
法庭上,陳先生表示,他的房子拆遷后至少可以獲得一套27坪的房子,他至少要損失500萬元。但劉大媽則表示,她與陳先生的交易過程合法合規,且已完成過戶手續,自然沒有反悔的道理。最終,因證據充分,手續齊全,法院駁回了陳先生的訴訟請求,陳先生不服上訴,二審法庭維持原判。
對此網友們也是紛紛熱議:
「不管怎麼樣,也是原房主要打算賣房的,人家才會找他買。這個真怪不了別人,不管有沒有黑幕。」
「一般情況下,在動遷公告頒布之前動遷范圍內的居民已經都知道消息了,這個小伙的消息太閉塞了。」
「我婆家那邊收到拆遷消息已經有十年,這地理位置也像是要拆遷,就是沒動靜,得等到猴年馬月啊。」
大家怎麼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