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一個孩子對父母來說不僅是希望,也是不可分割的心頭肉!
可對陳蓮香來說,每一個孩子都是閃著光的金元寶,時間久了她總結出了一套心得!
聽話的娃靠哄,聰明的娃靠搶,反抗的娃打暈!
在金錢的驅使下,她瘋狂作案近50次余次,被她拐走的孩子們,最終去了哪里?她們的下場又如何呢?
1950年,陳蓮香出生在福建的一個農村家庭,由于那個年代家里孩子多,教育也沒有普及,她就一直過著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生活!
隨著村里不斷有人到城里打工賺到了錢,急于擺脫貧困的陳蓮香也到了城市里闖蕩!
可到了城市她就傻眼了,因為沒有一技之長更沒有學歷的她,只能干粗重的活,拿最低的工資,隨著年齡不斷的增長,她也親眼見證了很多人從一窮二白,到腰纏萬貫!
每當看到曾經出身相同,如今開著豪車,住著大房子的鄉親時,她內心就特別的不平衡,就在她苦悶的時候,她遇到了人販子團伙!
聽說拐來孩子就能得到豐厚的獎金時,陳蓮香頓時心動了,2009年她開始了自己第一次行動,由于那個年代沒有網絡和媒體的宣傳,大家對孩子保護意識并不強,所以提心吊膽的陳蓮香很順利的就拐到了孩子!
由于當時沒有滿街的監控,致使警方無法第一時間抓到真兇!
得手后陳蓮香的膽子就更大了,在2009年到2010年這段時間里,她瘋狂作案48起,直接毀掉了48個幸福的家庭!
越做越順手的她,很快就總結出了三個要素!
1:孩子要拐3歲以下的,因為這個年齡段不記事,這樣能夠最大程度的降低風險!
2:專門找落單的孩子下手,這就可以避免很多未知的風險,畢竟人越多的地方越容易敗露!
3:聽話的孩子哄一下就得手了,機靈的孩子搶到車里就ok,而反抗的孩子就直接打暈!
當然在這個過程中她也遇到過意外的狀況,有一次有個孩子反抗太過激烈,陳蓮香怕引起別人注意,從而被警方抓獲,她就喪心病狂的把孩子帶到隱蔽的河岔口,把孩子扔了下去,因為孩子太小很快就沒了生命體征!
人販子團伙,拐到孩子之后,孩子通常會有三個結局:
1:他們把長得好看品相好的,高價賣到農村給人做子女,而這些孩子的結局也是最好的!
2:把一些精明的家以培養和洗腦,讓他們加入進來,長大后很多孩子成了扒手!
3:一些孩子就比較慘,新聞上也報道過,有的被打斷四肢被迫到街上乞討,當然更慘的就不說了,太沒人性!
盡管知道孩子們有著如此悲慘的下場,利欲熏心的陳蓮香,依然繼續著滅絕人性的勾當!
正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,瘋狂作案兩年的她最終被警方鎖定,2 010年9月27日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,通緝陳蓮香在內的十名罪大惡極的人販子!
隨著通緝令的發布,陳蓮香的好日子也過到頭了,一個月后有群眾舉報,陳蓮香在廣西某縣城,警方迅速展開走訪,最終在10月20日抓到了罪大惡極的陳蓮香!
陳蓮香被抓之后,她非常坦然的交代了自己拐騙孩子的過程,但是法盲的她卻不知道自己已經違法!
當警方問她:你為什麼拐騙孩子?
陳蓮香居然直白的回答:因為打工累死累活賺不了幾個錢, 而干這個賺錢快!
而當她被問到:你難道不知道孩子們的父母會很痛苦嗎?
她更是臉不紅心不跳的說: 那就再生一個唄!
真不知道這樣冷漠的話如果被被拐孩子的父母聽到,活撕了她的心思都有吧!
當警方詢問她,被拐孩子的下落時,她卻表示不知情,因為團伙有分工她只管拐,不管賣!
在捋清事實真相后,2011年6月22日,陳蓮香接受了法律的審判,最終她被判了10年零一個月,并罰款3000塊!
這樣的結果讓孩子的父母,以及無數群眾很不理解,因為這樣的人如果不處以極刑,那以后人販子更會有恃無恐!
其實沒有判處她死刑,法院也有自己的考慮,首先陳蓮香已經年近70了,十年后快80歲的她已經不能危害社會了。
其次考慮到沒有落網的罪犯們如果看到陳蓮香被判死刑,可能會對手里的孩子痛下殺手,從而逃避自己的罪責,所以經過多方面考慮,判了她10年!
可入獄僅僅5年,陳蓮香就因為表現良好就被假釋出獄了,假釋期從2016年9月29-2019年5月19日!
如此罪大惡極,導致46個家庭支離破碎的惡魔,最終卻只被關了幾年,這樣的結果實在讓受害的家庭無法接受!
只希望陳蓮香在改造的過程中,能改過自新,在有生之年不要再做違背良心的事情!
雖然陳蓮香事件已經平息,但還是有很多網友憤憤不平的表示,對于這種事情,不管是買方還是賣方,都應該重判,只有讓他們怕了,才可能杜絕這樣的悲劇繼續發生!
當然也希望廣大的群眾們,在遇到壞人時都能夠伸出援手,或許您的一個暖心的舉動,就能拯救一個家庭,給孩子一個美好的未來!
文章的最后期望天下再無拐,希望每一個孩子都能夠有一個幸福的童年!#拐賣兒童的買家,應不應該被量刑#